生育津贴一年多了还能申请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不可以。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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