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该由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已经离婚的夫妻,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其他方面的事项,必要时可以请求人民给予协助。如果无法协商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申请调解或者起诉请求分配子女抚养权、探望权和赡养费用等相关事宜。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事项由双方共同行使或者由一方行使,但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有利于子女的,人民可以指定一方行使。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抚养、教育、医疗费用等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判决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