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如何处理公房使用权【点击查看详情】
1、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3、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4、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5、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公房的。6、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有自由裁量权,当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