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点击查看详情】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最新修订内容,中国日前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其向中国报送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章程指引》及本通知的要求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者既发行内资股又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应当继续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同时参照《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据悉,本次修订的《章程指引》调整幅度较大的章节,主要包括: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其中在股份章节,新修订的《章程指引》一是增加了可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增加资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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