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孩子已经成年了,怎么补办收养证?【点击查看详情】
事实收养后,需补办手续。收养人提供材料给民政部门,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办理登记并发收养证。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105条。收养需登记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后成立。未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需公告。愿意签订协议可签订收养协议。要求办理公证的需办理收养公证。民政部门应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法律分析;在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如果当事人要补办收养手续的,应当由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