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小孩到民政局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资料?【点击查看详情】
领养小孩到民政局办手续,需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和机关报案证明。领养登记按分级制度进行,涉及内地公民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港澳台华侨的由地级市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办理。领养人需满足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未患有不应收养疾病、年满30周岁的条件。法律分析;一、领养小孩到民政局办什么手续的。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