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对工伤认定的送达方式的规定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工伤认定的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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