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离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因为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的存在以夫妻双方的感情为基础,能否判决双方离婚,唯一的标准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不是一方有没有过错。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过错方首先提出离婚时,即使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对夫妻双方来说都会造成伤害,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因此,过错方首先提出离婚的,只要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样会判决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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