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赔偿的司法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一般规则 行政赔偿的司法程序又称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是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请求,依照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赔偿争议作出裁判的程序。《行政诉讼法》第17条与《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确立了以诉讼程序最终解决行政赔偿争议而进行的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仅限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该法关于行政诉讼规则的一般规定,《国家赔偿法》扩大了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该法规定,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既包括《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引起的行政赔偿争议,也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造成损害引起的行政赔偿争议。有明确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