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工资待遇【点击查看详情】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6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160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特岗工资补贴(160元年)县财政≈当地公办教师年收入,换句话说,特岗教师工资水平高低由本地经济情况决定,所以不同地区的特岗教师,工资可能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