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抵扣如何填报【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有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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