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失信人,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身份证丢失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因不从事实际经营,对公司经营信息不了解,也不掌握公司的证照和公章,更不可能接受公司的分红等,当被“挂名”的公司出现被执行人,则很可能直接列为失信人。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以不参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等为由,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先的公司登记信息;如果满足法定条件也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予以更正。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明知道自己签字盖章等事实,也了解公司相关经营信息,甚至参与公司经营,甚至接受公司分红,那么很难被认定为“假冒”或者不知情,很有可能被判定依然承担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责任。一、侵害患者权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