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点击查看详情】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新三板上市期间能否办理股权质押。新三板上市期间能办理股权质押。办理手续如下: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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