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拒绝办理,劳动者如何维权?【点击查看详情】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和办理退工手续。若单位拒绝办理或不提供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其改正,并且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1条第1款也有类似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根据上述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必须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