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修路占耕地怎样补偿?【点击查看详情】
乡镇修路占地补偿标准。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向县级以上的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拓展资料: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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