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一审前全部退赃的量刑可以免除吗【点击查看详情】
诈骗一审前全部退赃的量刑是不可以免除的,因为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公诉案件,退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退赃、退赔,系量刑条件,而非定罪条件,属于依法从轻、减轻刑罚的条件之一。诈骗数额达到“犯罪数额较大”,犯诈骗罪后将钱退还受害人,并非可以抵销刑罚,但属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