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概念。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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