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我国刑法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规定如下:(一)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一、刑法中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有哪些。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有。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4、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二、玩忽职守立案标准。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