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征地补偿的赔偿办法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重庆市土地征用赔偿办法相关情况参考如下:(其中包含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情况)。一、征用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多种经营地、牧草地、果园地和养殖水面按耕地算,其他非耕地2亩折算为1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同)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市区内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市统一确定;市区外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区县(自治县、市)以乡镇为单位确定;经县级以上划定的菜地、粮食制种地、专用鱼池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到1.5倍计算,下同)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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