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此外,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第十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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