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分析。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四)证人证言;(五)受害人的陈述;(六)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七)鉴定、检测结论;(八)勘验、检查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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