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场,如何应对?【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的处理方式:缺席审判或通过公告送达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代理人的,被告仍应出庭;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进行缺席判决。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仅要求离婚,应受理并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律分析;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按缺席审判处理。2、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