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不动产证的流程【点击查看详情】
《关于登记机构撤销登记的程序》。权利人申请撤销登记,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簿载权利人提交申辩材料后,登记机构可直接撤销登记并通知双方。如簿载权利人不交回产权证,登记机构将公告权证作废。法律分析;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拓展延伸;如何有效办理不动产证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