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纠纷管辖是哪里?【点击查看详情】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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