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怎么规定的,应该给多久【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的具体规定如下:子女抚养费期限归夫妻协商确认,且一般给付到该子女十八岁成年时,如果子女在16周岁至18周岁时已经具有经济生活能力的,也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其子女虽然已经满了18周岁,但是属于仍然尚未生活的法定情形的,应当继续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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