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及认定【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购置共同财产、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治病债务、抚养子女债务、赡养老人债务、教育费用债务、社交费用债务等。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议或判决清偿。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呢。一、以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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