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到1952年的土地改革与土地什么为特点【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不是封建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 2、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3、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了农村生产力4、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法律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一条 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第二条 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第三条 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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