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一、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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