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医学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点击查看详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学会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下列情形出现时,医学会有权不予受理申请。(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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