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被业主侵占,会管吗?【点击查看详情】
物业管理公司直接管理社区,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转让房产时,共有部分的权利也一并转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除非是城镇公共道路或明示属于个人。其他公共场所、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也属于业主共有。法律分析;直接属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如物业是在无法解决,可以直接找事处或者社区规划办。《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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