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怎样的。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二、代位追偿产生的原因。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三、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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