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的相关规定及解释【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界定:“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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