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利法人机构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营利法人机构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第八十条【营利法力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的职权的行使。1、执行机构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它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以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机构。2、董事会的职权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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