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江苏高温补贴标准规定。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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