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点击查看详情】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2、监督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