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公司解散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清算组负责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清算组需在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申报债权,清算组进行登记。在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进行清偿。法律分析;公司解散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下:公司解散时,依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