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不是具有生命权【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应具有生命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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