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由谁交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认定后,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结算。住院费用由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结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