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点击查看详情】
(1)办事程序。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申报材料。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2、个人转让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正本)。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5、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7、土地登记申请书。8、闲置土地审查登记表。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划拨用地转让)。10、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1、若是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2、公开交易的提交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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