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期限六个月【点击查看详情】
1、申请人可要求采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或拒绝采用上述采用执行措施的,申请人可向上一级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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