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承担关系【点击查看详情】
一、夫妻债务承担关系。关于夫妻债务承担关系,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作了如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关系。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