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及待遇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工伤认定指确定职工受伤是因工造成的,具体可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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