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案件不能特别授权【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哪些民事案件基层无权受理民事案件基层无权受理的情况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基层人民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包括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十七条基层管辖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中级管辖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管辖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