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刑事和解来解决机关的刑事案件?【点击查看详情】
机关不能进行刑事和解,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通过赔偿和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可以自愿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和第290条,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机关可以向提出从宽处理建议,可以向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或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分析;对于刑事案件,不能进行和解,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且属于可和解的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机关能否进行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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