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错误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 人民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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