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残疾人补助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1、救助对象及救助补助标准。(1)“低保”家庭、市级困难家庭残疾人、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全额补贴。(2)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四级残疾人(应为劳动年龄段内、未在用人单位就业、参加本统筹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参保已满20年但未到退休年龄,仍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和对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20年而一次性补缴20年的,分别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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