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方式与所需证件资料【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注:有的地方是要大1寸的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十三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