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和立案标准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1》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刑法275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严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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