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二类,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由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鄠邑区、周至县由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蓝田县由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调整后我市各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执行一类工资区标准;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标准。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法律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要求,同时对我市部分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各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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