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量刑规范是怎么规定的?【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